湖北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研究中心)依托华中师范大学2001年获准启动建设。为了贯彻研究中心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,促进教育信息化领域内新理论、新思想和新技术、新方法的发展,加强国内外学术思想与人才的交流,研究中心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。基金项目围绕媒体与认知、脑科学与学习、教育机器人等重点研究方向,资助有关人员从事教育信息化的基础理论、方法和应用研究。
一、开放研究基金资助范围
2020年度开放研究基金参考选题方向如下:
● 教学代理(智能体)构建及其应用
● 教育机器人及其应用
● 教育知识图谱构建及应用
● 增强/虚拟教学场景构建方法
● 媒体设计与认知评价
● 在线学习行为多模态分析
● 在线学习监测、预警及干预机制
● 新一代技术(区块链、NLP、AR/VR/MR等)教育应用
● 湖北职业教育精准扶智
● 其它相关选题
二、资助对象
具备博士学位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,凡研究方向、内容符合开放基金申请指南的均可提出申请。优先资助与研究中心固定人员联合申请项目。
三、资助额度和执行期限
(1)开放基金的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3万元。
(2)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,即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。
(3)项目经费不外拨,需在华中师范大学完成报销。
四、申请程序
(1)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研究中心《开放基金申请书(2020版)》,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。
(2)申请书要求学术思想新颖,立论根据充分,研究目标明确,研究内容具体,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、可行,在近期可取得一定进展。申请书(一式三份)寄送到研究中心,并将电子版发送到:hrcei@mail.ccnu.edu.cn。
(3)本次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(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凭)。
五、课题执行管理
(1)基金资助课题产生的有关论文、专著、专利、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,均应标注“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(编号:xxxxxx)”,英文标注“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Hubei Research Center for Educational Informationization,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(Grant No. xxxxxx)”。未标注的成果,不得作为本课题的成果。
(2)基金结题验收论文成果必须第一单位署名本研究中心(中文名: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/湖北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,武汉,430079;英文名:School of Education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/ Hubei Research Center for Educational Informationization,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,Wuhan, 430079, China)。
(3)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(包括收集到的资料、数据、研究报告、相应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)归研究者与本研究中心共同所有,项目结题时相关成果应提交研究中心留档。
六、联系方式
湖北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,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
邮编:430079
联系人:刘怡
Tel:027-67867090
E-mail:hrcei@mail.ccnu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