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字教育湖北省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)依托华中师范大学2001年获准启动建设。为了贯彻重点实验室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,促进教育数字化领域内新理论、新思想和新技术、新方法的发展,加强国内外学术思想与人才的交流,重点实验室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。基金项目面向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,围绕媒体与认知、脑科学与学习、教育机器人等重点研究方向,资助有关人员从事教育数字化的基础理论、方法和应用研究。
一、开放研究基金资助范围
开放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型,其中重点项目需要根据指南开展研究,一般项目根据指南方向范围内自由选题。
重点项目:
l 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评测关键技术研究
l 课堂教学智能监测与评价关键技术研究
l 数字教育数据与案例库建设
l 师范生职前职后一体化质量监测与分析
l 教学平台课程质量分析及画像关键技术研究
l 科学素养智能评测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
一般项目:
l 多模态学习分析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
l 人工智能教育应用课程体系建设研究
l 在线协作学习理论与实证研究
l 探究式学习理论与实证研究
l 知识图谱与新形态课程建设研究
l 教育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关键技术
l 游戏化学习理论与实践
l 教育机器人及其应用
l 其它相关选题
二、资助对象
具备博士学位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,凡研究方向、内容符合开放基金申请指南的均可提出申请。校外申请者需与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请项目。
三、资助额度和执行期限
(1)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每项10万元,一般项目资助强度为4万元。
(2)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,即2024年6月30日至2026年5月31日。
(3)项目经费不外拨,需在华中师范大学完成报销。
四、申请程序
(1)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重点实验室《开放基金申请书(2024版)》,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。
(2)申请书要求学术思想新颖,立论根据充分,研究目标明确,研究内容具体,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、可行,在近期可取得一定进展。申请书(一式三份)寄送到重点实验室,并将电子版发送到:hrcei@mail.ccnu.edu.cn。
(3)本次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为2024年6月26日(邮寄申请书以投递日邮戳为凭)。
五、课题执行管理
(1)基金资助课题产生的有关论文、专著、专利、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,均应标注“数字教育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(编号:xxxxxx)”,英文标注“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Digital Education (Grant No. xxxxxx)”。未标注的成果,不得作为本课题的成果。
(2)基金结题验收论文成果必须第一单位署名本重点实验室(中文名:数字教育湖北省重点实验室,华中师范大学,武汉,430079;英文名:Hubei Key Laboratory of Digital Education,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,Wuhan, 430079, China)。
(3)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(包括收集到的资料、数据、研究报告、相应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)归研究者与重点实验室共同所有,项目结题时相关成果应提交重点实验室留档。
六、联系方式
数字教育湖北省重点实验室
邮寄地址: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N402,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
邮编:430079
联系人:刘怡
Tel:027-67867090
E-mail:hrcei@ccnu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