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湖北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拟开展2020年度湖北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结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项验收范围:2020年立项项目。
二、结项验收流程:
1.材料提交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如实撰写《结项报告书》(见附件1),并准备支撑材料。
2.结题答辩。湖北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将组织会议验收,每个项目汇报展示时长为15分钟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结项材料的提交,包括但不限于《结项报告书》纸质版+电子版(Word格式),相关成果扫描件(论文首页,研究咨询报告请附首页及采纳证明,专著请附封面及版权页,获得纵向项目立项情况请复印立项通知书)。
2.项目延期需要提交延期申请。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(自项目责任人提交申请之日起计算),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作撤项处理。
3.研究成果要求以负责人为第一作者(或标注“通讯作者”),以华中师范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;成果上必须标注“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(编号:xxxxxx)”,英文标注“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Hubei Research Center for Educational Informationization,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(Grant No. xxxxxx)”。未标注的成果,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成果。
4.时间安排:
(1)2021年11月26日前提交结项材料。
(2)2021年12月3日下午2:00结题答辩,会议地址答辩前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刘怡 联系电话:13628621812
湖北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
2021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