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数字教育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拟开展2024年度数字教育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项验收范围:
2024年立项项目。
二、结项验收流程:
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如实撰写《结项报告书》(见附件1),并准备支撑材料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结项材料的提交,包括但不限于《结项报告书》纸质版+电子版(Word格式),相关成果扫描件(论文首页,研究咨询报告请附首页及采纳证明,专著请附封面及版权页,获得纵向项目立项情况请复印立项通知书)。
2.项目延期需要提交延期申请。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(自项目责任人提交申请之日起计算),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作放弃结题处理。
3.研究成果要求以负责人为第一作者(或标注“通讯作者”),以华中师范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;成果上必须标注“数字教育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(编号:xxxxxx)”,英文标注“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Digital Education (Grant No. xxxxxx)”。未标注的成果,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成果。
4.时间安排:
2026年6月25日17:00前提交结项材料,纸质版提交至南湖综合楼N406实验室01号位汪冰慧,电子版发送至wangbinghui@ccnu.edu.cn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汪冰慧
联系方式:18742509224
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,确保结项工作顺利进行。
数字教育湖北省重点实验室
2026年6月10日